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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华东师范大学美术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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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根据本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美术学院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法学院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统考招生计划、教育部复查差额比例要求、报考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https

://yjszs.ecnu.edu.cn/system/ssfsfsx_list_yxs_detail_global.asp?zsnf=2023。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2. 我院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含笔试和面试。

复试时间:我院复试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另行邮件通知。考生收到通知邮件后,需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在3月23日上午10: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注:除上述资格审核材料外,报考美术专业漆艺术与综合材料、现当代艺术、雕塑与公共艺术、中国画、书法篆刻五个方向考生还需准备能充分体现专业水平的pdf版个人作品集(作品请勿出现姓名、落款等个人信息),作品集不需要上传,请于3月23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bbyu@art.ecn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报考方向+考生姓名”。除上述五个方向外,报考其他方向考生也可以(非必须)提供作品集,要求同上。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 复试将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

(1)综合能力考核(80%):满分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

*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创作)考试考生可携带用具:
(2)外语能力考核(20%):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

同时,我院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对于第一轮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研究方向,将再组织第二轮复试,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进行排序,按照研究方向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余老师,电话:021-54345332,电子信箱:bbyu@art.ecnu.edu.cn。

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21-54342979,电子信箱:dyu@art.ecnu.edu.cn。

十、其他

本方案经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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