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一般应考博士研讨生初审经过者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博士研讨生招生简章》,初审小组对2021年一般应考博士研讨生的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公示初审经过者名单(也可登录浙江大学
博士报名体系查看)。公示期从2021年1月29日至2月22日。如有贰言,请于公示期内经过邮箱flh@zju.edu.cn向经济学院研讨生科反映。
初审经过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组织在4月份进行,概况到时请见我院网上告诉。
附件:初审经过名单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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