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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基础》考研真题详解——才聪学习网_行为(中山大学法学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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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民法[浙江工商2015年研;中南财大2005年研]

答:民法是调整对等主体的天然人、法人和不合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联络和工业联络的法令标准的总和。民法调整的社会联络广泛,触及每自个、每个家庭、每个公司和其他多种社会组织,社会日子的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民法有相关。民法既是行为标准,又是裁判标准。在社会日子中,民法是我们

的行为规则;假定不恪守这种规则而发生诉讼时,民法是法院裁判民事案子的绳尺。

2构成权[我国政法大学2021年研;湘潭大学2016年研;武大2015年研]

答:构成权是指权力人以自个的意思标明,使民事法令联络发生、改动或许消除的权力。构成权理论是由德国专家emil secke提出的。构成权的首要功用在于权力人得依其单独的意思标明,使已树立的法令联络的效能发生、改动或消除,如债款人的撤消权。构成权的类型、规模广泛,依构成权所收效能可以分为三类,即收效构成权、改动构成权和消除构成权。

3民事责任[四川师大2021年研;北邮2009年研]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背民事责任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令成果。民事责任的意义具体包括:①民事责任是违背民事责任应承担的法令成果。②民事责任是应由责任人承担的一种晦气的法令成果。③民事责任以一方当事人抵偿另一方当事人的丢掉为首要意图。④民事责任既有差错责任,也有无差错责任。⑤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令答应的规模内洽谈。

4监护[温州大学2021年研;广东财大2014年研;北师2012年研;中南财大2012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研;浙大2007年研]

答: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捆绑民事行为才能的成年人的人身、工业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维护的民事法令准则。实施监督和维护责任的人,称为监护人;被监督、维护的人,称为被监护人。监护准则的意图在于保证无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利益,抵偿其民事行为才能的缺乏。监护人的设定方法有三种:①法定监护;②意定监护;③指定监护。

5民事法令行为[中财2021年研;温州大学2016年研;首都经贸2010年研]

答:民事法令行为,是指以意思标明为中心、可以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令作用的行为。民事法令行为是民事主体经过意思标明树立、改动、中止民事法令联络的行为。民事法令行为的特征包括:①应是民事主体施行的以发生民事法令成果为意图的行为。②应是以意思标明为构成要素的行为。③应是可以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令作用的行为。民事法令行为的树立要件包括:①一般树立要件,包括当事人和意思标明。②特别树立要件,是指根据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规则或许根据当事人的约好,某些民事法令行为的树立,还应具有特另外实际要素。

6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河南师大2021年研;广东财大2016年研;中山大学2010年研]

答:可撤消的民事法令行为,又称可撤消民事法令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法令行为时,因意思标明不真实,法令答应撤消权人经过行使撤消权而使该现已收效的民事法令行为归于无效的行为。可撤消的民事法令行为的品种包括:①根据严峻误解的民事法令行为。②显失公正的民事法令行为。③受欺诈而施行的民事法令行为。④受钳制而施行的民事法令行为。

7诉讼时效[中财2014年研]

答:诉讼时效,又称消除时效,是指权力人于必守时刻内不可使权力疾萋使责任人有权提出回绝实施的抗辩权的法令准则。诉讼时效具有如下特征:①法定性。诉讼时效是权力人恳求公民法院维护其民事权力的法守时限。跨越该期限今后,当事人的民事权力的效能就会遭到必定的影响。诉讼时效不是当事人约好的期限,而是由法令直接规则的期限。②强行性。诉讼时效的强行性包括:a.阻止当事人经过约好架空时效标准的运用。b.阻止当事人违背时效的规则约好延伸或缩短诉讼时效时刻。c.阻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的核算办法作出约好。d.阻止当事人就诉讼时效接连、中止的事由作出约好。③体现了责任人的时效利益。时效利益,是指诉讼时效时刻届满今后,权力人损失了恳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行责任人实施责任的权力,责任人因而可以不实施责任,继而获得其正本不大约获得的利益。

8物权[温州大学2021年研]

答:物权是权力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分配和排他的权力,包括一切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特征包括:①物权的主体具有特别性。在物权法令联络中,权力人是特定的,而责任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②物权的客体首要是特定的有体物,首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破例景象下,可认为人力所分配的无形的天然能量也可以准用物权的维护。③物权在效能上具有优先性。物权的优先性一方面体现为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款的效能,另一方面体现为各个物权内部的优先效能。④物权具有分配性。物权的分配性抉择了物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等特征。⑤物权具有排他性。一是一切权的排他性。因为同一物之上不得存在两个一切权。二是他物权的排他性。同一物质上不得树立两个在内容上彼此敌对的他物权。

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法学办法论(常州大学2021年研)

答:法学办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讨办法构成的办法体系以及对这一办法体系的理论阐明。

(1)一般来说,法学办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根柢层次:①法学办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办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办法的适用发扬着全体性的导向功用。②各种法学办法,它构成了法学办法体系的骨干有些,在研讨各种法令疑问时发扬着广泛的作用。

(2)以马克思主义为辅导的法学理论研讨有必要坚持以下几条根柢的办法论原则:①脚结壮地的思维观念;②社会存在抉择社领会识的观念;③社会表象的广泛联络和彼此作用的观念;④社会前史的打开观念。

2标准性法令文件(我国政法大学2021年研;中财2014年研)

答:标准性法令文件,专指必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力规模,根据法定程序拟定出来的、以权力责任为首要内容的、有捆绑力的、需求我们广泛恪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一般均有如下特征:①标准性,即规则行为方法,清楚权力责任,断定行为成果。②强行性,即一般以教育引导公民自觉恪守,一起以国家强行力为后台,对不恪守者予以制裁。③揭露性,即公之于众,告诉我们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大约做、哪些行为阻止做。④一般性,即不是关于某一自个,而是关于其调整规模内的一切人;不是只运用一次,而是可以重复运用。

3实体法(南航2016年研;杭师大2014年研;公大2009年研)、程序法(中南财大2014年研)

答:依照法规则的内容的不一样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可将法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1)实体法是规则法令联络主体权力责任或职权、责任,以寻务实体正义为首要内容的法令标准的总称,如民法、刑法等。

(2)程序法一般是保证法令联络主体的权力责任的完成以及规则诉讼进程中带有程序性的法令联络主体权力责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3)就两者的联络而言,实体法与程序法联络亲近,甚至不可以别离;实体法与程序法彼此弥补、彼此渗透、彼此推进,以保证法令正确适用。

4根柢法(中南财大2010年研)

答:根柢法是指在一国的法令体系中具有最高法令效能和居中心方位的、规则国家根柢准则和公民根柢权力与责任的、拟定与批改程序均特别严肃的法令。在我国这样的单一制国家,根柢法就是宪法的别称。根柢法规则国家的政治准则、经济准则、公民的根柢权力和责任以及国家机构等根柢疑问,具有最高的法令方位和法令效能。

5特别法(姑苏大学2014年研;厦门大学2006年研)

答:特别法专指适用规模限于特定主体、特守时刻、特定空间、特定事项的法令。如教育法归于一般法,相对而言,高级教育法就是特别法。同一位阶上的法令,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法与有关的法令在根柢精力上应坚持共同,不能同宪法和其他上位法相冲突。

6法的效能(华裔大学2021年研;河北大学2021年研;武大2007年研)

答:法的效能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我们的捆绑力和保证力,是法不可以短少的要素。

(1)假定一个法令标准是有用能的或被判别为有用能的,它所设定的责任就有资历得到它所指向的我们的遵守和恪守。它所公布的权力或权力就应当遭到尊敬,并在遭受损害时得到司法机关的维护或恢复。假定一个法令标准是无效能的或被判别为无效能的,它所设定的责任和公布的权力就毫无意义。

(2)对“法的效能”的了解,有必要掌控两个维度:①“强行与保证”,而且是国家的强行与保证。假定没有国家的强行力与保证力,法的效能就会变成一句废话。②“价值与功用”。法之所以产收效能,根柢缘由在于法有其价值与功用。

7法的实效(华裔大学2011年研;厦门大学2008年研;南京大学2007年研)

答:法的实效是指法发生了预期的实践作用,是一个偏重实践成果的领域,所展示的是一种实际。法的实效与法的效能既有差异又有联络。一般来说,法只需是现行的,就是有用的;但这些现行有用的法,并不必定都能得到极好的恪守,在许多情况下,许多法是未能充分完成其效能的,许多违法违法行为一般逃脱了法的追查。法的实效是法的效能完成的成果,是动态的法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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