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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概念
“拟剧理论”由欧文·戈夫曼在其著作《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提出,戈夫曼认为,人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作一种表演。生活中的每个人或是个体表演者,或是剧班中的一员,总是在某种特定的场景,按照一定的要求,在观众的注视下进行角色呈现。
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往往想要给予某种印象或尽量避免与给予的印象相抵触。对于他们而言,正在扮演的角色是其最重要的角色,

他们声称具有或被赋予的品性是他们最本质和特有的品性。也就是说,当演出结束,演员回到后台才显现出真实的面目,恢复本来的自我。
后台就是观众止步、闲人莫入的地方,用于分隔舞台和后台的屏幕把通过表演呈现出来的世界与真实的世界隔离开来,也把演员与观众分隔开来,从而造就出一个表演中的世界,使观众暂时忘记现实的存在而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个表演的世界中去,跟着演员所呈现出来的那个角色去体验另一种生活。
戈夫曼的拟剧理论的展开就是通过对这一系列舞台表演概念的解释实现的。他引入戏剧表演中的“舞台”一词,将人类的表演场也称作舞台。舞台又被划分为前区(前台)和后区(后台)。前区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存在,人们所扮演的通常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和社会化的自我。前区的活动离不开两个基本要素:舞台设置和个人前台。前者包括舞台设施、装饰品、布局以及其它一些为人们在舞台空间各处进行表演活动提供舞台布景和道具的背景项目(具体的);后者是能使观众确认表演者的传达性配件,体现了表演者的身份特征并期望表演者将它们带入舞台设置中去(抽象的)。
和前区的正式风格不同,后区活动破除了条条框框的限制,更多的是自发性主我的流露。在后区,人们不必像在前区那样关注自身形象以及布景的限制,其行为是自然放松的。
不过,后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前区和后区也只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尽管一个区域有一种被认定为固有前台或固有后台的倾向,但仍有许多区域在此时情境中作为前台区域,在彼时情境中又作为后台区域出现。就是说,前区和后区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此外,戈夫曼印象管理的策略主要有四种:理想化表演、误解表演(如富人装穷)、神秘化表演和补救表演。其中,掩饰是理想化表演的一个重要特征。表演者通过掩盖或部分掩盖与理想形象不一致的活动、事实和动机集中展示理想化的形象。而神秘化表演则要求个体与互动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其过多的看到自己后区的行为,从而使互动方产生一种崇拜心理(比如说追星女孩经常说的:离爱豆的作品近一点,离他的生活远一点)。补救表演则是在前面几种表演失误或失效时,采取一些补救性措施,来挽回自己形象的做法。

社交媒体中拟剧理论的变化
?自我陈列与语境坍塌?
在早期戈夫曼的自我呈现研究中,他主要聚焦于面对面的身体呈现。也就是说,人与人借助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情境中彼此相遇。
但是在社交媒体中,自我呈现更接近于一种“陈列”。其一,我们能够在社交媒体上“陈列”或“展示”我们的数字痕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自行删除或隐藏,我们的社交媒体主页就会一直摆在那里,等待访客的参观。其二,因为技术的限制,社交媒体的自我呈现又往往是缺少具体语境的,有学者称其为“语境坍塌”。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在社交媒体中发布的内容往往是抽象的,没有具体的所指,但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种不准确的语境给“对号入座”制造了机会。
?操纵给予与隐藏流露?
在早期的面对面的沟通中,我们总是无意间传达出很多信息,比如一个眼神或者体态等等,也就意味着我们很难完全把握自己“流露”了哪些信息。
但是在社交媒体的自我呈现中,那些难以控制的眼神和微表情都被隐匿在了电脑和手机屏幕前,反而,我们所讲的话、上传的照片,都可以经过精心的包装,总而言之,我们对自己的形象有了更多的掌控力。并且我们还可以通过精心编辑朋友圈,来打造自己的“专属人设”,让别人看到我们想让他们看到的内容。
?观众隔离与观众想象?
所谓观众隔离,就是我们在面对一个或一群人进行自我呈现时,并不希望另一个人或一群人毫无预兆地闯入。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在日常生活中往往是可控的,比如将自我呈现的地点放到比较私密的位置,但是在社交媒体中,无法隔离的观众所带来的威胁是越来越大的。
观众隔离的前提之一是观众是可识别的,但是这一点对社交媒体而言,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在社交媒体中,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观众,他们集体隐身在我们的微博里,无数个活生生的人,被浓缩成一个数字——阅读量。因此,我们在社交媒体中,面对的不再是日常生活中那些清晰可辨的观众,而是一种想象的观众。
观众隔离在社交媒体中的威胁还体现在无法准确地做到隔离。当然,微信分组、微博仅好友可见在理论上可以做到观众隔离的,但是分组好友过于耗费时间与精力、分组固定但是信息所想传达的对象却是流动的等问题,往往给这个理论问题增添了许多实际困难。


与“梅罗维茨”情境论的对比
戈夫曼的“情境”概念,是指“户内”,进一步说,是关注社会生活的互动是如何发生和进行的。戈夫曼认为,在行为之前人们会进行“情境定义”,“情境定义”指对情境内存在的和不存在的一切的主观性判断和定义。其思路为:当一个人出现在另一个人面前时,便形成了情境,接着,人对这样一种情境产生“情境定义”(是家庭、学校、公司或是其他情境),然后人据此定义作出反应和行为。可见,戈夫曼考察的重心是“情境定义”与行为之间的关系,而非“情境”与行为的直接关系。
而梅罗维茨的“情境”,是能产生信息流通的任何情况,是一种“信息系统”,即地点和媒介共同为人们构筑了交往模式和社会信息传播模式。其思路为:电子媒介产生了新的“情境”(比如在家里看直播教学时,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家与学校的新情境),如此新情境的产生就要求行动者采取新行动(既是学生也是子女)。梅罗维茨的论述重心就是,电子媒介通过形成电子情境而产生了怎样的行为影响,及为什么产生这样的影响。其中,“电子情境”概念是其核心概念。所以,梅罗维茨的视角更接近于“技术”的视角。
简单来说,戈夫曼的理论重点在于,情境变化影响人对该情境的情境定义,从而影响行为,该理论主要强调的是人的主动性。而梅罗维茨的理论重点在于,情境变化,限定了获取信息的人、内容、方式等,从而导致行为的变化,该理论则主要强调的是技术限制的客观性。

?参考文献?
[1]王长潇,刘瑞一.网络视频分享中的“自我呈现”——基于戈夫曼拟剧理论与行为分析的观察与思考[j].当代传播,2013(03):10-12+16.
[2]车淼洁.戈夫曼和梅洛维茨“情境论”比较[j].国际新闻界,2011,33(06):41-45.doi:10.13495/j.cnki.cjjc.2011.06.016.
[3]董晨宇,丁依然.当戈夫曼遇到互联网——社交媒体中的自我呈现与表演[j].新闻与写作,2018(01):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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