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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J1)

1、学科、专业简介

法治文化专业系法学所属的二级学科,2013年12月起头设立博士点。法治文化专业是新兴学科。注意从交织学科的视线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举行钻研,注意从哲学与逻辑、宗教与伦理、说话与翻译、文学与汗青、思惟与举动等维度展开钻研,为依法治国、扶植社会主义法治国度供给理论支撑。该专业师资雄厚、特点光鲜、具备广漠成长远景。

2、培育方针

本专业培育具备社会主义思惟品德憬悟,对峙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首要思惟、科学成长观,附和中国共产党的带领,对峙社会主义标的目的,具备较强立异精力与实践能力的身心康健的高条理专门人材。

本专业培育有志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扶植理论及实践钻研的高档理论人材和法令事件高档办理人材。本专业博士钻研生应把握本学科坚实宽阔的根本理论、体系深刻的专业常识、响应的技术和法子,具备自力从事本学科缔造性科学钻研事情和现实事情的能力。

详细请求:

(一)把握法学焦点观点和根基常识系统,并可以或许在钻研事情中纯熟应用。具备杰出的学术素养和学术品德,具有优异的学术风致和学术原创力,有较强的自力从事科学钻研的能力。

(二)具备较强的获得常识能力、学术辨别能力、学术立异能力、学术交换能力,具备较高的审阅和果断轨制变革的能力,有独到的法子论视角,能从法令角度对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做出法令诠释。

(三)有灵敏的洞察力和思辩能力,可以或许追踪国际海内前沿的法学钻研的希望。

(四)具有杰出的文字表达能力,纯熟@把%tw13U%握和应%51foh%用@一门外国语。

(五)体系把握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度扶植的根基理论。

3、钻研标的目的

(一)法治理论。重要从文化的视线来钻研法治,用法治的理念来机关文化。钻研标的目的既注意综合性的理论钻研,也注意法令实务的钻研。

(二)中外法文化史。经由过程考查中外法文化成长进程,比力中外法文化成长异同。鉴戒外洋法文化史的优异履历,为我国的法治文化钻研和扶植供给更多的视角,提炼具备广泛性的法治文化精力和价值。

(三)法令说话与法令思惟。

法治思惟重要从哲学与逻辑的角度举行钻研,包含法治与价值、权力与哲学、法令与品德、法令与宗教等维度,还包含法令阐发、究竟推理、法令推理与裁决论证的纪律、法则与法子,在法学钻研与法令实践中具备遍及的应用。法令说话将说话学的理论利用到法令界,对法令的制订、钻研、翻译、实践中的专业说话征象举行周全的阐发和钻研,并解决与说话相干的法令问题。

4、学制及进修年限

学制

三年

进修年限

三至六年

5、课程设置、其他培育环节、讲授规划与学分请求

课程设置和讲授进度按三年基准学制放置。博士生应最少修15学分。课程由大众学位课(政治理论课、第一外语)、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等分歧课程群构成。

一、大众学位课(7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今世,周2课时,2学分。

(2)第一外语,周4课时,4学分。

(3)学科法子论,周1课时,1学分。

二、专业学位课:由团体引导课和导师引导课构成,(8学分)。

三、非学位课:

(1)专业外语、第二外语均为选修课。各记2学分。

(2)非指令性专业选修课,由各学科专业自行决议。(若是设置选修课,每门各记2学分)。

(3)补修课,跨学科和以等同学力考取的博士钻研生,按国度划定应补修2门硕士阶段重要课程。该部门课程按二级学科由各学科专业指定,不自力开设课程,由博士生与硕士生同步进修并加入稽核,按及格分歧格计,各计2学分。

(二)其他培育环节

博士生的培育应在如下方面制订请求明白、具备可操作性响应的培育环节,并提出限定性前提和详细履行时候表,由学科制订,学院同一颁布,导师卖力。博士生所修学分不低于8学分。

一、文献浏览与综述:2学分。

二、科研环节:2学分。

三、课题钻研:2学分。

四、社会实践:2学分。

五、讲授练习:2学分。(见附件)

6、培育方法

本专业博士培育以科研为主导,履行导师卖力制。

本专业设立博士生引导小组,引导小构成员由校内博士生导师卖力,吸取有较高学术成就、具备法学或相干学科高档职称的校表里科研讲授职员加入。引导小组对博士生讲授培育、学位论文进程监控等具备组织和监视职责。

博士生导师讲课均以“博士钻研班”的方法举行:

(一)导师在各学位课程当选定钻研的范畴,供给浏览的文献目次或资料。

(二)导师主持并指导博士钻研班的讲授勾当。

(三)导师对博士生的学术陈述举行评价。

鼓动勉励个性钻研、鼓动勉励学术立异。对博士生采纳因材施教的方案,按照每一个学生的详细特色别离制订详细的小我营业培育规划。在课程讲授中,器重实践讲授环节,增强课题钻研、专题钻研、学术陈述等学术练习环节;增强案例讲授、专业实践,培育钻研生的问题意识、法子的@把%tw13U%握和钻%3iX9o%研@、解决问题的能力。

请求博士生介入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导师亦可引导博士生自选科研课题。充实阐扬校表里学者、专家团队的团体培育上风,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结合培育钻研生事情。

为博士生供给得当的国表里访学、加入学术集会和介入立法、司法实践的机遇。创建本色性的国际互助平台,经由过程结合培育、互认学分、钻研生互访和短时间交换等多渠道吸引留学生来我校攻读学位,鼓动勉励本专业博士钻研生介入国际竞争,鼓动勉励遴派博士钻研生赴外洋闻名院校或著论理学科举行结合培育。

7、质量尺度

(一)具备社会主义思惟品德憬悟,对峙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惟、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首要思惟、科学成长观,附和中国共产党的带领,对峙社会主义标的目的,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和体系的法学专业常识,身体康健。

(二)课程稽核、其他培育环节和中期稽核合适《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钻研生培育划定》、《中国政法大学钻研生课程设置与讲授办理法子》。博士钻研生在中期稽核以前应提交3篇学期论文或调研陈述和1篇学年论文。

(三)博士钻研生在申请学位前,应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作者单元,并以第一作者或自力作者身份在海内焦点刊物或国际首要刊物上最少颁发2篇与本人专业相干的学术论文。

(四)博士钻研生主持或介入本校@西%64p3U%席或同%43e6n%窗@的课题不得少于3项。较为纯熟地把握一门外语,到达听、说、读、写程度。

8、稽核方法

(一)培育方案划定的课程稽核连系博士生小我培育规划,依照国度和《中国政法大学钻研生课程设置与讲授办理划定》等有关划定,可以采纳笔试、面试或笔试加面试等方法举行,稽核及格获得学分。面试必需由两名以上西席主持,且必需有面试记实,并由主考西席和记实人配合署名。其他培育环节采纳考核方法举行,由导师或有关西席写出考语及考核成果,获得学分。

(二)博士生应撰写相干的专题论文、学期论文和念书陈述作为科研能力的稽核。第一至第四学期,博士钻研生每学期理当提交学期论文和念书陈述各1篇,学期论文每篇很多于5000字,念书陈述每篇很多于3000字。学期论文和念书陈述的稽核事情由导师卖力。

(三)博士钻研生中期稽核于博士钻研生完成培育方案划定的课程进修和其他培育环节并修满划定的学分落后行。

博士钻研生中期稽核以书面审核为主。稽核成果分为及格、分歧格两种。完成课程稽核和其他培育环节的为中期稽核及格,进入开题环节。

(四)博士钻研生学位论文开题理当于中期稽核及格落后行,一般理当于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详细开题时候在开题刻日内由二级培育单元和学科自行肯定。二级培育单元卖力相干组织事情。

开题陈述依照《中国政法大学博士钻研生培育划定》的相干步伐举行。

9、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

(一)课程进修合适划定,并经中期稽核及格,开题陈述经由过程,方可进入博士论文撰写阶段。

(二)本专业博士论文在各钻研标的目的内涵导师引导下举行选题;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理当具有开辟性、先辈性、功效的需要性与可能性。鼓动勉励钻研生自立选择学科前沿课题和有首要利用价值的选题,并注意立异性和先辈性。论文选题、布局、根据和资料筹备须经专门组织的博士论文开题陈述会举行论证。

(三)博士论文必需依照培育规划在划定的时候内完成初稿、点窜和定稿的事情。学位论文应依照黉舍划定举行开题陈述,导师应答钻研生学位论文写作举行希望查抄和时候提醒,以包管钻研生定期高质量完成学位论文。

(四)博士论文必需合适学校订博士论文的原创性和规范性请求,严禁抄袭和剽窃,且正文字数不低于15万字。

10、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与

(一)本专业博士论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粹位条例》划定的前提、步伐和原则举行。

(二)博士论文答辩申请人应在答辩前实行需要的手续,筹备申请所需的一切质料;论文的原创性查抄、评审、导师躲避等依照学位办相干划定举行。

(三)本专业创建并履行预答辩轨制,预答辩时候与申请学位距离时候应很多于3个月。

(四)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校表里5位以上(含5位)传授构成;论文评审与答辩步伐按照划定举行;学位论文触及实务问题的,可以吸取实务部分具备高档专业技能职务的专家加入答辩委员会。

(五)博士学位的授与应合适《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与法子》(法大发〔2016〕4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粹位条例》的请求。

11、参考文献

1、必念书目

中文原著

1.沈宗灵:《现代西法子理学》,北京大学出书社1996年。

2.梁治平:《法令的文化诠释》,三联书店1998年。

3.李德顺:《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书社,2007年版。

中文译著

4.[美]庞德:《经由过程法令的社会节制》,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

5.[美]德沃金:《法令帝国》李常青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书社1996年。

6.[德]黑格尔:《法哲学》,商务印书馆,张企泰、范扬译,1997年版。

7.[德]加达默尔:《真谛与法子——哲学解释学道理》,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书社1999年。

8.[德]考夫曼/哈斯默尔主编:《今世法哲学和法令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令出书社2002年。

9.[德]哈贝马斯:《在究竟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年。

10.[德]拉伦茨:《法学法子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

11.[英]莫里森:《法理学》,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书社2003年。

12.[德]马克思·韦伯:《法令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广西师范大学出书社2005年。

13.[英]哈特:《法令的观点》(第二版),许家馨、李冠宜译,法令出书社2006年。

14.[德]康德:《品德玄学》,李秋零译,中国人民大学出书社2013年。

外文文献

15. Cham Perelman, Justice, Law, and Argument: Essays on Moral and Legal Reasoning, trans. by John Petrie, Susan Rubin, etc., D. Reidel Publishing Company, 1980.

16.Roger Cotterrell, The Politics of Jurisprudenc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Legal Philoso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17. MichaelFreeman, Lloyd’s Introduction to Jurisprudence, Sweet & Maxwell, 2008.

18. Joseph Raz, The Authority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19. Andrei Marmor, Philosophy of Law,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0.

20. Derek Parfit, On What Matter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

2、选读文献

中文原著

1.瞿同祖:《中国法令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 1981年。

2.费孝通:《乡土中国》, 三联书店1985年。

3.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本》, 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1996年。

4.梁治平:《清朝习气法:社会与国度》, 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1997年。

5.梁治平:《法令的文化诠释》,三联书店1998年。

6.刘星:《法令是甚么? 》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0年。

7.王泽鉴:《法令思惟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1年。

8.黄茂荣:《法学法子与现代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1。

9.梁治平:《法辨》,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2年。

10.颜厥安:《法与实践理性》,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2003年。

11.李德顺:《走向民主法治:今世中国政治文明的价值系统初探》,法令出书社2011年。

中文译著

12.[法]达维德:《今世重要法令系统》,漆竹生译,上海译文出书社1984年。

13.[美]格伦顿 等:《比力法令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1993年。

14.[美]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令》,吴玉章等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书社1994年。

15.[德]考夫曼:《法令哲学》,刘幸义等译, 台湾五南图书出书有限公司1997年。

16.[德]韦伯:《经济与社会》, 林荣远译, 商务印书馆1997年。

17.[日] 大木雅夫,《比力法》,范愉译,法令出书社1999年。

18.[美]卡多佐:《司法进程的性子》,苏力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

19.[英]哈耶克:《法令、立法与自由》,邓正来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书社2000年。

20.[德]阿列克西;《法令论证理论》,舒国滢译,中法律王法公法制出书社2002年。

21.[爱尔兰] 凯利:《西方法令思惟简史》,王笑红译,法令出书社2002年。

22.[美]布莱克:《社会学视线中的司法》,郭星华等译, 法令出书社2002年。

23.[德]K.恩吉施:《法令思惟导论》,郑永流译,法令出书社2004年。

24.[德]赫费:《政治的公理性》,庞龙铨等译,上海译文出书社2005年。

25.[美]富勒:《法令的道德行》,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

26.[英]哈特:《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支振锋译,法令出书社2005年。

27.[奥]埃利希:《法社会学道理》,舒国滢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书社,2008年。

28.[美]杰米瑞·沃尔德伦:《法令与不同》,王国柱译,法令出书社2009年。

29.[美]罗尔斯:《公理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书社2009年。

30.[美]德沃金:《身披法袍的公理》,周林刚、翟志勇译,北京大学出书社2009年。

31.[美]布雷恩·Z.塔玛纳哈:《论法治》,李桂林译,武汉大学出书社2010年。

外文文献

32. N.Rescher, Introduction to Value Theory, Prentice Hall Inc., 1969.

33. Neil MacCormick, Legal reasoning and legal the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34. Ronald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8.

35. John Finnis,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 Clarendon Press, 1980.

36. Leslie Green, The Authority of Sta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37. Robert Alexy, A Theory of Legal Argumentation, Clarendon Press, 1989.

38. Jeremy Waldron, The Law, Routledge, 1990.

39. Joseph Raz, 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 Clarendon Press, 2nd ed., 1990.

40. Joseph Raz, Engaging Reason: On the Theory of Value and Ac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41. Kelsen, Hans, Pure Theory of Law, trans. by Max Knight, The Lawbook Exchange, Ltd., 2005.

42. Oliver Wendell Holmes, The Co妹妹on Law, Digireads, 2005.

43. Raymond Wacks, Understanding Jurisprude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44. Frederick Schauer, Thinking Like a Lawyer: a new Introduction to Legal Reasoning,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45. Brian Bix, Jurisprudence: Theory and Context, 6thed., Durham: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2012.

1.文献浏览与综述

(导师稽核)

前三学期精念书目应很多于10本,详细书目与导师约定,稽核方法可以经由过程念书陈述或书评等方法举行。

博士钻研生在第一至四学期末各提交1篇3千字以上的念书陈述。

2.科研环节

(导师稽核)

博士钻研生在申请学位前,应以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作者单元,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海内焦点刊物或国际首要刊物上最少颁发2篇与本人专业相干的学术论文。

博士钻研生在中期稽核以前应提交3篇学期论文(每篇5千字以上)和1篇学年论文(1万字以上)。

3.课题钻研

(导师稽核)

本学科专业及导师应缔造前提,吸取博士生介入课题钻研,并作为博士生学业稽核的重要内容,博士钻研生主持或介入本校@西%64p3U%席或同%43e6n%窗@的课题不得少于3项, 2学分。

提交课题功效或相干证实

4.社会实践

(导师稽核)

社会实践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博士生可以经由过程专业练习、挂职熬炼、产学研基地结合培育和社会查询拜访等方法举行,时候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

提交实践单元判定定见和实践陈述(5000字以上)

5.讲授练习

(导师稽核)

本专业博士生可以经由过程担当传授助手、教导答疑或自力承当部门课程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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